
一、明朝的况钟,在三十余年的官生涯中,两袖清风,不为权势利益所迷惑,生活朴素,家中无多余的摆设。他为官执法公道,对贪官污吏深恶痛绝,任职期间通过平反冤狱、惩治贪官、荐贤举能等手段竭力维护百姓的利益。在出任苏州知府时,他采取刚正果断、恩威并施的策略,成功治理了苏州的贪官污吏和不法豪强。况钟在为官期间得到了百姓的敬仰和爱戴,被誉为“况青天”。
二、康熙年间,一位官员因贪污被判死刑,康熙皇帝念其有功,想赦免他。官员请求康熙放他回乡探亲,康熙便同意了。官员回到家乡后,向乡亲们告别,说:“我因为贪污被判死刑,不能报效国家,无颜再见先帝和父老乡亲。我已经买了一块墓地,就埋葬于此地吧。”说完,这位官员便自杀了。康熙皇帝听到这个消息后,十分惋惜,追封这位官员为“清官”。
三、李离是春秋时期晋国的法官。有一次,他听从下属的建议,错误的将一个犯人判处了死刑。李离知道后,认为自己犯了错,便请求晋国国君将自己也判处死刑。晋国国君没有同意他的请求,但李离坚持自己的原则,最终还是自刎而死。
四、包拯是北宋时期的一位清官。他为官执法公正,对权贵不阿附,对百姓不偏袒。他在安徽合肥审理一起涉案人数众多的案件时,为了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,将案件拖了一年多未能结案。在这个过程中,包拯多次亲自调查、核实证据,最终将案件圆满解决。